《因愛成恨》
因與大陸女子「忘年戀」而成為城中話題人物的何伯(何煊),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就早前承認的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刑,法官陳廣池決定判處監禁兩個月。
案件源於何伯與現任妻子何太(葉秀定)婚後感情轉差,去年5月何太欲離開兩人在屯門菁田邨同居的單位時,何伯懷疑妻子有意離婚改嫁,情緒失控下持摺刀從後襲擊何太。何伯被捕後曾向警員解釋動機,聲稱因妻子要離婚改嫁,一時激氣才用刀襲擊對方。何伯早前已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今日判刑。
法官陳廣池今早開庭時透露,法院昨日接獲兩封信件,指何伯因病未能出席判刑聆訊,惟醫管局同時通知法庭何伯身體狀況難以掌握,考慮到案件已一再押後,若再拖延對被告本人亦不公道,遂決定在何伯缺席、亦無律師代表的情況下「特事特辦」進行判刑。
陳官判刑時形容案件是「典型因愛成恨」,指何伯已年屆「不惑之年」雙倍歲數,卻不懂自制,傷害曾經深愛的妻子,行為典型且令人惋惜。法官考慮到案情性質、被告年邁及健康欠佳等因素,強調須在法理與人情之間取得平衡,最終在扣減刑期後判處監禁兩個月。陳官並特別強調,此判刑乃基於被告年老有病等特殊情況而作出的輕判,並非一般案例可以援引的常規做法。
由於何伯今年5月起已還押,法官指出理論上他經此刑期扣減後應可儘快獲釋,並寄語何伯日後應修心養性,盡快康復並重新融入社會。
值得留意的是,何伯今次已非首次涉及暴力案件被判刑。他早前亦曾就今年5月在港鐵兆康站與一名女途人爭執後噴射殺蟲水一事,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去年10月由屯門裁判法院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24個月,並須向事主賠償2,000元。當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考慮到感化報告正面及被告初犯,才給予緩刑機會。
何伯與何太因早前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講述二人「忘年戀」及家庭金錢紛爭而廣受公眾關注,其後兩人婚姻及家庭關係屢次成為社會熱話,亦多次因涉及暴力事件而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