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法官不惜用「證人可不配合」荒謬邏輯,辯護唔跟法律程序做法 - 香港高登
[登入]
蘋果酒
引用
22/06/2026 16:20
用返相同邏輯,咁法庭可以執笠啦!證人可不配合,仲需要法庭做咩呀柒頭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60622/s00001/1782105947925/
縱轉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 證人仍可不配合

陸指,即使涉事人士放棄出席,委員會亦可作出「不利認定」,有人不出席和不接受盤問,不會影響委員會對他們角色和責任作結論。他又強調,即使是法定強制證人出席,也無法強制他們合作,「證人可能話唔記得、或答非所問」,而執法部門已落案起訴多人,「我們不期待佢哋會像以前傳召的證人咁配合」 。

陸又指,法定調查委員會是法律程序,會致時間延長,當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委員會需通信知被調查方通知,因他們被強制作供,故需給予他們時間準備,研訊或需「斬件」進行。陸指,如現時向特首提出轉變,委員會要即時休會,數月後才恢復,研訊最少要用雙倍時間完成,最早交報告時間預計會延至2027年第二季。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6%85%E6%A7%83%E8%AC%AC%E8%AA%A4

涅槃謬誤(英語:nirvana fallacy)或完美主義謬誤(perfectionist fallacy)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係宣稱某個解決方案因為無法做到涅槃(完美),所以該方案便没用。較白話的詮釋是:「因為這做法不完美,所以這做法便没用」。

示例

例一
禁止未滿18歲飲酒有什麼意義呢?他們總是有辦法弄到酒精!(科學研究顯示未成年飲酒對於生理危害程度較成年飲酒大因此制定相關法律,「禁止未滿18歲飲酒不會使未滿18歲飲酒人數降至0,因此無意義」和前述論證的敘述無關)

例二
騎乘機車戴安全帽一樣會因此有人死於交通事故,所以戴安全帽沒有用。[2](認為強制戴安全帽沒有讓機車車禍死亡率降至0就沒有用,適用完美主義謬論)

例三
防制酒駕有什麼意義呢?反正天天都還是有人酒駕。(防制酒駕的法律實行後,酒駕數與酒駕致死人數有顯著減少,因為沒有直接降至0就說沒意義,是標準的完美主義謬論)


這是正式用的法官嗎?[fuck]
likyhohk
引用
22/06/2026 16:22
依家係中國香港呀馬,正啦
Andrej
引用
22/06/2026 16:24
咁搞志雲飯局就得啦
Miku Miku
引用
22/06/2026 17:56
都唔係獨立調查委員會
力量型bb
引用
22/06/2026 18:20
都唔係獨立調查委員會

根本一早就無諗過問責
小魔子
引用
22/06/2026 18:26
事發後,特首曾講過必定會一查到底,依家咪知道個底響邊度囉。#good# [sosad]
膠名係人類
引用
22/06/2026 18:43
個個官都三十幾萬月薪
點解仲要我幫你諗藉口:o)
做下嘢啦
防守型前鋒
引用
22/06/2026 18:49
獨立調查委員會, 唔係由特首話事丫嘛
咁都仲唔明O:-)
星降月貓
引用
22/06/2026 18:54
香港會亂, 就係因為嗰啲人播下怨恨嘅種子[sosad]
平原綾香
引用
22/06/2026 19:12
如果升格獨立調查委員會冇用,咁倒返轉𠵱家個獨立委員會咪更冇用?
咁不如執撚柒咗佢算啦:o) :o)

[offtopic] 乜你仲相信香港有法律嘅咩?
水沝淼敪
引用
22/06/2026 19:13
有郭安//
蘋果酒
引用
22/06/2026 21:29
事發後,特首曾講過必定會一查到底,依家咪知道個底響邊度囉。#good# [sosad]

個鑽石能量底就喺黃碧嬌個天靈蓋上面
痾尿屎窟㾗
引用
22/06/2026 21:44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60361240/440%E5%B9%A2%E5%B7%A5%E5%BB%88%E6%9C%AA%E8%A3%9D%E5%85%A8%E5%A5%97%E8%8A%B1%E7%81%91-%E9%84%A7%E7%82%B3%E5%BC%B7-%E5%B7%A1%E6%9F%A5%E5%AE%8C%E8%A6%81%E5%8D%81%E5%B9%BE%E5%B9%B4-%E4%B8%8D%E4%BB%A3%E8%A1%A8%E5%94%94%E5%AE%89%E5%85%A8

鄧炳強回應指雖然法例要求提升工廈消防安全水平,但「其實不代表呢啲大廈唔安全」,否則消防處會發出通知書,要求即時消除危險。他指,現時全港1,200多幢目標建築物中,約有440幢未有或只是局部安裝花灑系統,每年巡查60幢是「務實做法」,目前完成321幢,向其中299幢發出指示。「預計全部目標樓宇巡查,可能要十幾年時間。」


好符合今日香港行政邏輯,唔係話唔做呀,不過既然點都做唔足嘅,就得過且過啦
CssFire
引用
22/06/2026 22:00
假L到
吸精技法
引用
22/06/2026 22:03
有法律都有人犯法 咁唔駛法律啦
姬島朱乃
引用
22/06/2026 22:26
睇新聞都已經入曬棚網發泡膠數
其他隻字不提#yup#
kilogram
引用
23/06/2026 09:08
睇新聞都已經入曬棚網發泡膠數
其他隻字不提#yup#

問責不是佢責任

變法定亦不是
真.不該
引用
23/06/2026 10:17
X字幾多個口嘩?[sosad] [sosad] [sosad]
SPSS 169.0
引用
23/06/2026 10:25
最終目的就係用最快速度息事寧人, 天下太平.

乜鬼委員會, 收購業權, 重建, 都係一樣.

美麗新香港, 七百萬人自求多福, 呢一刻大家唔係無事, 只係仲未有事, 過得一日得一日啦
EChickeN
引用
23/06/2026 13:34
有法律都有人犯法 咁唔駛法律啦

法律要嚟懲罰佢咩?#no# 要嚟懲罰你咋嘛#yup#
PlayJer-ism
引用
23/06/2026 13:35
諗咁耐諗個咁撚柒嘅原因出嚟 :o) 扣人工啦
𓃹耀漢𓃠
引用
23/06/2026 13:46
他又強調,即使是法定強制證人出席,也無法強制他們合作,「證人可能話唔記得、或答非所問」,而執法部門已落案起訴多人,「我們不期待佢哋會像以前傳召的證人咁配合」 。

DLLM真係龍門搬到出太空,試吓單case涉及黃c黑暴敢唔敢話無法強制佢哋合作?[fuck]fn
哈一根大師
引用
23/06/2026 13:47
有法律都有人犯法 咁唔駛法律啦

法律要嚟懲罰佢咩?#no# 要嚟懲罰你咋嘛#yup#

上級國民萬歲#yup#
前往 電腦版網頁
© 2026 HKGold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rms and Conditions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