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成光被控兩項謀殺罪,於2023年6月5日由警車押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法院入口及囚車位置均有多名警員戒備。司徒成光上庭時戴上眼鏡及口罩,雙手握拳垂下,多次深呼吸,並由四名男警押送。司徒成光由當值大律師譚健業代表。
法庭書記在庭上讀出相關控罪後,司徒成光語氣平靜回答「明白」。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為司徒成光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判斷他是否適宜答辯,以及有否入院令建議。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申請,並將案押後至6月19日,期間司徒成光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6月19日,司徒成光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二次提堂,他戴上眼鏡及口罩,表現平靜、不時環顧法庭。裁判官為司徒成光索取的兩份精神科報告,均顯示他適宜答辯。辯方透露司徒成光同意兩份精神科報告的內容。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搜證,並需時索取死者的驗屍報告、法證報告及錄取證人口供。裁判官劉綺雲批准控方申請。
司徒成光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2023年10月10日,控方申請再押後明年1月再訊獲批。
2024年3月25日,裁判官同意將案件轉介至東區裁判法院於5月2日審理。
2025年4月22日,案件押後至7月14日再提堂。
2025年7月14日之後再無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