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国人開始剷啲19電商,網上平台,壟斷,壓縮社會運作嘞。
打吧,熱烈地打。
1.電商泛濫導致地方政府稅收減少,公共事業、福利事業受困。
2.電商平台斂財,導致財政緊財富向平台集中。加大貧富差距。
3.低價傾銷是非正當競爭,政府應禁止並嚴肅懲罰。
4.電商平台剝奪了70%的就業崗位——悄無聲息地搶走了普通人的飯碗。
5.電商壓榨快遞員、壓榨各級物流鏈、壓榨廠家/店家…
6.電商導致偽劣產品泛濫,優質產品停產。
7.電商控制/捆綁了大眾的生活,導致公眾生活質量下降。
8.電商製造嚴重污染(包括銷售的劣質產品及過度的包裝)
9.平台偷稅/電商偷稅!但監管困難。
……
抵制電商誘惑,抵制直播帶貨。
線上本來做推廣的,是一個正常的行業,搞個支付寶之類的中間擔保讓人敢在線上消費買單,就已經畸形了…推廣不要太專業的東西(譬如發海報的人),而銷售是需要專業知識的,這貨到底是想推廣還是想銷售?(平台上有做到品質鑒別產業化標準的權威嗎?)
德國2021年電商總銷售額佔當年GDP僅2.78%;
美國2021年電商總銷售額佔美國當年GDP僅3.1%;
印度2021年電商總銷售額佔印度當年GDP僅2.6%;
中國2022年電商總銷售額佔當年中国GDP達約34%。
以上數值根據網絡的一些公開數據大致測算,不一定完全準確,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