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禮懷孕女店員的前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李卓賢,繼去年高院駁回其定罪上訴後,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但終院上訴委員會上周五(12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裁定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李卓賢至此用盡所有上訴途徑。
2021年11月23日,時任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的李卓賢(案發時33歲),休班期間前往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間店舖取貨,期間趁店舖落閘後拉低女店長口罩,強吻對方3至4次,更伸手進衫內隔著胸圍非禮其右胸 。事主當時懷孕3個多月,事後形容「好緊張自己呢一胎,好驚當時我反應太激動」。
非禮事主後,李卓賢得知事主丈夫已報警,即在事主面前下跪求饒,開腔問「你要幾多錢?畀一球畀你夠唔夠?」,
更揚言「冇咗份工真係會仆街跳樓死」,又稱「我養埋你個仔都得㗎,可以令你生活無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他多番向事主夫婦道歉並要求離開,事後更因圖以金錢換取事主不予追究,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2023年7月,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梁雅忻裁定李卓賢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斥其證供「完全不可信」,判囚6個月2周 。李其後就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去年6月16日駁回上訴,批評他聲稱遭事主夫婦設局勒索的案情「不合情理,甚至幾近荒謬」,並直言其做法「無疑是自欺欺人」,李須即時服刑 。
李卓賢服刑後仍不放棄,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上訴委員會上周五(12日)頒布命令,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拒絕批出許可 。這意味李卓賢已無法再透過上訴途徑推翻原訟庭的定罪裁決,案件正式塵埃落定。
衰on9,梗係即時話個大肚婆用胸襲警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