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氏騙局逼死豐原一家5口判11年 李團長延押2月 - 香港高登
[登入]
韓玄
引用
11/06/2026 06:07
台中市豐原王家五口去年集體輕生震驚社會,逼死他們的團購主李惠雯,上月20日一審判決應執行11年。台中地院表示,李女利用龐氏騙局手法,向12名投資人非法吸金與詐騙高達1500多萬元,且當投資人要退出時,傳送恐嚇的言語跟割腕流血的照片進行心理虐待,審酌犯罪手段極為惡劣,合併判處11年徒刑,因羈押期將屆滿,辯護人盼交保,法官認為之前已有逃避罪責之嫌,裁定6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

本案起於王家大女兒加入社群團購,透過美容師好友介紹接觸李惠雯(45歲),投資團購事業,保證每月至少獲利10%,開始購買並代交「黃金投資」標的。因初期有收到回款與手續費,王家誤以為有利潤可賺,陸續由家中其他成員加入投資,未料這一切僅是以「舊人資金支付新人回款」的典型龐氏騙局,幕後並無真實投資運作,法院計算王家五口共被騙走924萬元。

李女於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並試圖影響證人、妨礙偵查,毫無悔意,直到台中地院開庭時態度才大轉變,改口坦承全部犯行。

判決指出,李女向12名投資人吸金詐騙1500多萬元,嚴重破壞金融秩序,並逾越授權盜刷被害人信用卡支付私人費用;當投資人發現異常想要退出時,李女竟虛構違約金,密集傳送恐嚇的言語跟割腕流血照片,進行長期的心理虐待,王家五口飽受高壓恐嚇與沉重債務壓力,最終傳出憾事。

法官就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李女5年4月徒刑;3次詐欺得利罪,各判刑7月、7月及10月;恐嚇取財罪判刑4年6月,綜合考量李女犯罪時間密集性及手段,合併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1年,宣告沒收犯罪所得與不法利益。

因羈押期將屆滿,法院6月4日訊問時,辯護人希望能交保,但法官認為,李女在偵查中有假借打針名義迴避、拖延檢警調查,顯見有逃避罪責之嫌,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因所涉本案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詐欺取財、詐欺得利及恐嚇取財等犯行對社會所生危害非輕,涉案程度難認輕微,裁定從6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
狼主
引用
11/06/2026 06:10
11年唔輕
xx(
毒豬拆膠
引用
11/06/2026 06:23
睇錯莊豐源@_@
前往 電腦版網頁
© 2026 HKGold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rms and Conditions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