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姓男子單戀女同事,不僅長期尾隨對方返家,還多次深夜潛入女子住處周邊徘徊,甚至直接拿起放在門口的安全帽及鞋子反覆嗅聞,怪異舉動全被監視器拍下,讓女子驚恐不已報警求助,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自2023年間起便對該名女同事產生好感,但未以正常方式追求,反而持續跟蹤女子返家,掌握其住處位置,此後每隔一段時便在深夜時分出現女子住家附近,行蹤鬼祟,令被害人長期處於不安之中,2024年9月16日凌晨2時許,林男再度來到女子家門前,他先是走向停放在門口機車,接著拿起安全帽貼近臉部聞嗅。
之後似乎意猶未盡,又打開鞋櫃取出女子鞋子反覆聞嗅,女子事後透過住家監視器查看畫面,驚見這一幕當場嚇壞,未料林男仍未停止騷擾,去年6月6日凌晨2時許,他再次現身女子住處外,再度拿起鞋子狂聞,女子擔憂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報警,林男到案坦承犯行,檢方依據被害女子證述及監視器影像等事證,認定其行為已構成持續性跟蹤騷擾,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身處法治社會,理應尊重他人交友及生活自由,卻因一己情感需求,多次對女子實施跟蹤騷擾行為,已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並影響正常生活與社交活動,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取得諒解,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